1 地塊概況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2022年度第二批次1號地塊位于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哈里哈鎮三義號村,地塊東至釣魚臺景區、南至釣魚臺景區、西至便道、北至便道,總占地面積2949.15m2(4.42畝)。項目所占地塊2008年之前為荒地;2008年至今用于種植樹木,歷史至今未進行過任何生產經營活動。根據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圍自規)村規條子﹝2023﹞17號,該地塊規劃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于建設圍場縣野生動物救助站及動植物研究保護中心。
2 調查過程及污染識別結論
經現場調查與人員訪談,項目所占地塊2008年之前為荒地;2008年至今用于種植樹木,歷史至今未進行過工業生產經營活動,未進行過農業種植,不涉及化肥、農藥的施用,不涉及污水灌溉。地面不存在雜填土和建筑垃圾,未發現任何生產過的痕跡,土壤也無任何污染痕跡,現場土壤和環境無異味。因此認為項目地塊內不存在潛在污染。項目周邊土豆淀粉加工作坊因生產規模小,生產季節有限,年限較短、停產時間較長、生產過程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質,且產生的廢水、廢渣都得到了相應的處置和利用,分析認為該作坊不會對本項目地塊產生污染影響。
3 調查結論
通過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第一階段的資料收集、人員訪談和現場踏勘等工作,分析認為本項目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項目地塊土壤質量符合用地規劃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可作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使用。